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,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,奋发成才,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“光力科技奖学金”,特制定评选标准、评选程序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、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标准: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表现良好,诚实守信。
2、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或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%内且家庭经济困难。
3、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活动,并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奖励。
4、团结他人,相容性强,多次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,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。
三、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
每学年评选学生12人,每人奖励5000元,同时颁发荣誉证书。名额分配如下:
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名
电气工程学院 2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2名
经济与管理学院 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名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名
四、评选方法 :
1、本人申请。申请学生下载《上海电力大学“光力科技奖学金”申请表》于4月16日中午12: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二级学院。
2、院系评审、公示。各二级学院将《“光力科技奖学金”名单汇总表》于4月23日下午3:00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3、学校审核。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。
4、基金会审定。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特此通知。
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